據記者了解,因未按照規定要求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并拒不改正,青島德意佳木業有限公司被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膠州分局處罰,記者試圖聯系該公司,但根據企業年報上的電話,該公司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2020年12月7日、25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膠州分局執法人員對青島德意佳木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公司主要從事木質家具生產,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按照規定要求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責令改正拒不改正。
該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七十條,。參照《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大氣污染防治類)序號38。最終,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膠州分局于2021年02月01日依法對其作出處罰:罰款5000元。信網試圖聯系該公司,但根據“天眼查”及企業年報上的電話,該公司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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