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印發(fā)通知,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對883項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
其中,為鼓勵國內有需求的資源性產品進口,降低了一百余項木材、板材商品的進口暫定稅率。
經統(tǒng)計,相關木材商品的進口暫定稅率基本維持在1%—3%,其中1%稅率的木材商品占大多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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