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日報》消息:11月19日,記者從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東陽分局獲悉,該分局對位于南市街道大潮工業區的市御銘居家具有限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10萬元的處罰。同時,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已移送至市公安部門行政拘留。
據悉,該分局執法人員在對全市木雕紅木家具企業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市御銘居家具有限公司兩名員工在進行打磨作業時,該工序環保治理設施中的過濾網被拆除,且未及時添加過濾循環水,導致打磨作業產生的粉塵未經處理,直接通過排風扇排至外環境。顯而易見,該企業的做法違反了《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即企業通過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根據《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除對該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要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