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陳某江現在對你公司生產的木材、機器設備以及廠房予以查封,這是給你的執行裁定書。”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來到建陽某木業有限公司對被執行人陳某江說道。
陳某江系建陽某木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某江及其木業公司在建陽法院有六件執行系列案件,共計欠款180余萬元。陳某江在執行階段與申請執行人分別達成了和解協議,表示會分期償還欠款,但實際上被執行人卻沒有按和解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執行法官多次找到被執行人陳某江,告知其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后果,被執行人仍沒有履行義務的意向。
8月16日,執行法官帶領法警對被執行人的公司生產出的 木材 成品、機器設備以及廠房進行了查封,下一步將會對查封的財產進行評估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