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城六區及10個新城區的各類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施工等全面停工,停工4個月(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對拒不停工項目、揚塵不達標等項目,將暫停相關單位的投標資格。全市施工現場禁止使用冒黑煙機械,每周對施工工地進行巡查和不定期飛行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全覆蓋執法巡查。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將暫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場投標資格。
天津的停工時長為6個月,比北京“更勝一籌”!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間,全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水泥攪拌及澆筑等作業,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對環境問題突出、影響較大,環境質量差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由市領導直接約談,約談3次再犯的,對主要負責人就地免職和相關處理。詳見下文:
北京
北京順義
各區領導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帶隊開展環保拉練檢查。針對各個區環保重點,區領導分別針對轄區工地揚塵、機動車尾氣排放、餐飲企業油煙擾民治理、斷面水質、“散亂污”企業清退、拆除騰退區域企業監管等,開展空氣質量保障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要求強化對重點地區、重點工程的監控和管理,把責任壓實到“最后一公里”,對各類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
據介紹,按照北京市秋冬季攻堅行動細化落實方案和環保部6個配套方案要求,各區、各部門要將責任落實到人到事,全力做好今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專業好文,盡在門業視界。各區對照攻堅行動方案,逐一梳理轄區任務,按要求全面排查、建立各項臺賬清單,明確每項任務工作量及負責人,將任務切實落到街鄉鎮層面,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監督和指導作用,提前謀劃、盡早部署,按要求印發8項配套措施分方案,抓好重點任務統籌調度和督查落實。
并針對全市新開工建設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全部安裝視頻監控系統;施工現場實現工地周邊圍檔、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工地出口兩側各100米路面實現“三包”(包干凈、包秩序、包美化)。另一方面明確停工范圍,確保揚塵治理達標。
1.停工時間: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2.停工范圍: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全部區域;通州區、大興區、房山區、門頭溝區、延慶區、昌平區、懷柔區、密云區、平谷區、順義區、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區及建成區。
3.停工內容:停止各類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施工等。
對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的,確實無法停工的,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屬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初審,并以區政府名義統一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統籌后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天津
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為堅決貫徹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十次會議部署,認真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8月25日,市委、市政府聯合印發實施《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津黨廳〔2017〕82號,以下簡稱《攻堅行動方案》),突出強化了目標、措施和考核3方面內容,將PM2.5改善目標分解至各區,對10個方面26項重點任務逐一明確了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
一、關于工作目標
《攻堅行動方案》對照國家總體要求,明確提出在全面完成《大氣十條》各項考核指標的基礎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5%以上,下降至70微克/立方米,并綜合考慮各區去年同期空氣質量基準水平以及上半年改善情況,按照68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3檔,將全市目標分解到各區。其中,濱海新區及下轄的開發區、保稅區、中新生態城以及塘沽、漢沽、大港城區全部要求達到68微克/立方米。
二、關于重點任務
按照逐一落實國家部署的要求,《攻堅行動方案》共歸納形成了10個方面26項重點任務:
一是加快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繼續深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散亂污”企業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嚴格“先停后治”、分類處置,對合法合規并且無污染企業恢復生產并嚴格監管,對園區外企業加快實施搬遷改造升級,對納入關停取締范圍的,確保嚴格落實“兩斷三清”。
二是加快散煤污染綜合治理。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區全部區域、濱海新區核心區(含塘沽、漢沽、大港城區)和其他區建成區城市散煤“清零”;完成全市農村散煤“電代煤”“氣代煤”任務;全面完成武清區“無煤區”建設任務。
三是深入推進燃煤鍋爐治理。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供熱、工業、商業燃煤小鍋爐改燃關停,中心城區全部燃煤鍋爐、濱海新區和環城四區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實現“清零”。關停軍電4臺煤電機組,年度工程減煤260萬噸以上,確保實現燃煤總量削減目標。
四是切實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以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鑄造等行業和鍋爐物料(含廢渣)為重點,全面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
五是全面開展重點行業綜合治理。全面完成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有色、火電、焦化等重點行業提標改造。實現全市452家揮發性有機物重點企業治理全覆蓋。
六是加快推進實施排污許可管理。10月底前,全部完成鋼鐵、水泥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12月底前,完成原料藥制造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七是嚴格管控移動源污染排放。持續加快老舊車淘汰;對2000輛以上重型柴油車完成顆粒物捕集器(DPF)安裝。自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軌”。專業好文,盡在門業視界。
八是強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各類工地要做到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六個百分之百”;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間,全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水泥攪拌及澆筑等作業,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
九是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與運輸。實施重點行業錯峰生產,鋼鐵產能限產50%,對重點用車企業實施“一廠一策”錯峰運輸。
十是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9月底前,對照國家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新一輪修訂工作。提前3天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削減污染峰值。
三、關于組織保障
《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加強組織推動,嚴格責任制度;加強協調協作,嚴格監管執法;加強督促檢查和落實,嚴格考核問責。其中特別強調,健全對區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約談、督辦制度,將問責追責范圍下延一級。對環境問題突出、影響較大,環境質量差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由市領導直接約談,約談3次后如再出現類似問題,對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就地免職和相關處理。對各區和市級監管部門,除延續現有獎懲措施外,如發生影響較大的突出環境問題,第一次予以通報,第二次約談分管領導,第三次約談黨政主要負責人,并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