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現在:
一些地方非法占用林地相當嚴重,隨意改變林地用途、毀林毀地,低產低效林改造違反規程規范、造成資源破壞
如何應對?
從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強保護管理,立即組織一次為期3個月、以林地保護為重點的自查自糾行動
本報訊 國家林業局7月12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針對2012年以來非法占用林地、亂砍濫伐林木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立即組織一次為期3個月、以林地保護為重點的自查自糾行動,并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將自查自糾結果報國家林業局。
《通知》要求,國家林業局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要對監督區內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監督并報告情況。
《通知》說,國家林業局將根據各地自查自糾結果,組織開展全國林地清理整治專項行動。
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司負責人說,近年來,在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的不懈努力下,我國的森林資源保護管理不斷加強,森林面積持續增加,森林蓄積穩步增長,森林質量逐步提高,為發展生態林業和民生林業、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但同時,在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的新形勢下,森林資源管理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主要表現在一些地方建設項目非法占用林地相當嚴重;以開展土地整理、低丘緩坡未利用地開發利用等為名,隨意改變林地用途;在實施低產低效林改造項目時,違反規程規范,隨意降低標準,造成資源破壞;對樹木采挖移植行為放任自流,毀林毀地。上述現象如果任其發展勢必嚴重影響林業“雙增”目標的實現,嚴重阻礙現代林業發展和生態文明進程。
這位負責人說,針對我國森林資源管理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通知》,提出從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強資源保護管理,并要求各地認真貫徹落實。
(責任編輯:黃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