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歐FLEGT秘書處2020年總20期通訊報道,泰國自然資源和環境部2020年3月31日批準了《森林法》中關于木材、木材產品及木炭出口認證相關條款的修訂草案。當日,皇家林業局局長簽署了該修訂草案,并宣布修訂條款即日生效。
修訂條款規定了獲得木材認證的程序。泰國將木材認證作為木材合法性證據,要求出口商在商務部外貿局申請木材、木材產品和木炭許可證時,必須提交木材認證文件作為支持性證明文件。
2020年7月8日,泰國內閣通過了一項通知草案,允許在分配給個人使用的公共土地上進行木材采伐。目前,這項通知已交由政府法律事務委員會進行審讀,之后將交由自然資源和環境部正式簽署。預計該通知將在8月正式發布。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