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記者從全區國有林場被侵占林地綜合整治工作推進電視電話會獲悉,我區國有林場被侵占林地實際面積為188.1萬畝,占國有林場林地總面積近10%。按照自治區綜合整治方案要求,在去年回收31.5萬畝的基礎上,今年回收的任務是43.7萬畝,年底累計完成回收總任務的40%以上。
2018年,自治區黨委、政府決定用3年時間,在全區集中開展國有林場被侵占林地綜合整治工作,計劃到2020年回收被侵占國有林地面積比例累計要達到65%以上。
自治區印發的綜合整治方案明確了7大類侵占國有林地行為。據全區統計數據顯示,侵占國有林地種植桉樹、杉樹、松樹等林木115.1萬畝,占被侵總面積的54.8%,其中侵占國有林地種植桉樹65.8萬畝,占被侵占總面積的31.3%。侵占國有林地種植果樹28.9萬畝,占被侵占國有林場林地總面積的13.8%。侵占國有林地種植甘蔗、玉米、木薯等農作物38.7萬畝,占被侵占總面積的18.4%。
會議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侵占國有林場林地種植林木、農作物、果樹作為綜合整治工作重點,采取有力措施進行回收。同時,對侵占國有林地修建建筑物、采石采礦、挖沙取土、傾倒垃圾、修建墳墓等非法侵占和破壞國有林場林地行為,也要嚴厲打擊,逐步回收,切實保護國有林地,維護生態安全。
目前,我區探索出林地租賃、以砍促收、合作經營等行之有效的回收方法。對侵占林地種植商品用材林的,通過嚴格控制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促使侵占者與林場簽訂歸還林地協議后再予以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林木采伐后按協議約定由林場收回經營。對侵占林地種植農作物的,國有林場與侵占者簽訂協議,當年收獲或清理農作物后依法回收經營。對侵占國有林地種植果樹的,國有林場于2019年底前與侵占者簽訂歸還協議,將被侵占的林地租賃給侵占者經營,果樹經營一定期限后回收林場經營。對侵占國有林地用于修筑建筑物、采礦、挖沙、墳葬等,則區別不同情形,因地制宜,穩妥有序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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