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通訊社2月25日援引國家林業署副署長弗拉基米爾·博達利的消息,烏克蘭自2019年起放棄前蘇聯GOST標準,開始使用歐洲木材分類和測試標準。
博達利表示,2018年是烏克蘭使用蘇聯GOST標準的最后一年。國家林業署有計劃地準備使用新的、與歐洲一致的國家標準。以前木材被分為三個等級——根據用途分為1級、2級、3級,從2019年起,將與歐洲國家一樣劃分為四個質量等級——A、B、C、D,不考慮用途。
他指出,歐洲標準體系原木分類原則的基礎是尺寸和質量,即直徑越大、瑕疵越少,等級越高。
等級A,原木下半段,木材干凈或者沒有明顯影響使用的瑕疵。
等級B,中等質量級別的木材,對木材純凈度沒有特殊要求,節疤不影響其中等品質。
等級C,木材質量低于中等質量,無明顯缺點,缺點不會顯著降低木材自然品質。
等級D,木材質量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種質量要求,但是仍可做鋸材使用。
他強調,只有客觀數據能夠確定木材質量。其他材料,不符合這四項標準的工業用木材,長2-4米的,用于生產木片或作為燒柴,長度不到2米的工業用木材可提供給自然人或法人做為燃料。
他還表示,歐洲標準適用的木材包括櫸木、橡木、松木、柏木、杉木、落葉松、白楊、紫杉。還有一些烏克蘭比較普遍的樹種木材分類沒有明確標準。在歐洲,如果某種木材的數量非常少,其分類參考其最相近的樹種,例如赤楊或山楊的質量根據白楊的標準確定。在烏克蘭使用上述分類標準時可能會遇到一系列問題。所以在與專家和歐洲生產商進行了多輪磋商之后,烏研究了補充技術條件,規定了歐洲沒有明確的這些木材產品的分級要求。
所有使用歐洲標準的歐盟國家都不限制增加本國標準,對上述標準進行補充解釋或具體化。所以烏克蘭對一些木材品種進行了補充規定,包括樺木,赤楊,菩提樹,鵝耳櫪,金合歡,白楊,櫻桃木等。
副署長還強調,轉用歐盟木材分類標準可解決國家監管部門對木材及其產品銷售過度監管的問題,以前這些部門可能會因為缺乏標準對林場和木材加工企業提出各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