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期,不斷有木材進出口企業向我辦詢問從幾內亞和幾內亞比紹進口刺猬紫檀(Pterocarpus erinaceus)的政策問題。為此,國家瀕管辦提醒我國進出口企業,幾內亞、幾內亞比紹目前正分別由于遵約和國家立法問題受到貿易制裁,被暫停了商業性進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所列物種標本的資格;在貿易制裁解除之前,切勿從事與這兩個國家進出口包括刺猬紫檀在內的任何CITES附錄所列物種標本的業務。有關受禁貿制裁締約國及其范圍等詳細信息,可瀏覽CITES秘書處官網(https://cites.org/eng/resources/ref/suspend.php)查詢。
從2016年5月9日起,刺猬紫檀列入CITES附錄III生效執行。根據我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的規定,自列入生效之日起,進口、出口或再出口刺猬紫檀管制標本的,須事先申辦CITES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海關憑CITES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查驗放行。
在2016年9月24日至10月4日于南非約翰內斯堡召開的CITES第17屆締約方大會上,通過了刺猬紫檀列入附錄II的修訂決定,管制標本為活體、死體、所有部分及其衍生物。該修訂決定將于2017年1月2日起生效執行。